因此,卖方有义务在购买时向客户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。任何销售的产品都必须满足一系列要求(其中一项或多项):
艺术中列出的质量特征。第 2300-1 号法律第 1 条第 4 款;
艺术中规定的规范。第 2300-1 号法律第 1 条;
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标准。
如果不满足这些条件, 哥伦比亚材料 则可能会判定买方面临的是质量不合格的产品。
违反商品销售规则
资料来源:shutterstock.com
如果产品中发现缺陷,则卖方的责任是以任何可访问的形式(口头、写在收据或价格标签上)将此信息传达给消费者。在某些情况下,仅通过产品的销售地点,就可以清楚地看出其存在缺陷。这是指旧货店和折扣店。然后,交易的完成本身就证实了买方知道他正在购买什么产品(可能存在缺陷)。
第 2300-1 号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第 18 条第 1 款)规定,如果买方被告知所销售的产品质量不合格,则他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(关于购买的产品)。有缺陷的产品)(图拉苏维埃茨基地区法院,2015 年 1 月 21 日,案件编号 2-48/2015 的判决)。
但如果买方没有被告知产品有缺陷,他可以要求:
将购买的劣质产品更换为具有正常质量特性的同等产品;
由于产品的某些特性而无法消除的缺陷(涉及化妆品、日用化学品、食品等),给予相应的折扣;
卖方立即消除缺陷,费用由卖方承担;
补偿消除产品缺陷的费用(如有)(买方可以自行消除或寻求其他人的帮助);
报销因购买劣质产品而产生的费用。
顾客有权要求销售者退回所购买的产品并退还所花的费用。卖方的责任是接受退回的货物,并在必要时检查质量。
对于某些零售产品,强制性要求是提供有关有效期、操作和保修的信息。